(2019年7月3日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规定,永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3日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《关于永昌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》。会议决定,批准永昌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。具体调整如下:
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90060万元调整为198359万元,调增新增一般债券8299万元;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90060万元调整为198359万元,调增8299万元。
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6713万元调整为11713万元,调增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;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713万元调整为11713万元,调增5000万元。
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9年7月3日